文章來源:民生熱點驛站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,逃犯不管逃到哪里都是逃犯,為了能夠讓自己活的舒服一些,投案自首才是最好的選擇。
現在的人們壓力比較大,心情也很浮躁,所以當發生一些事情的時候,很容易使自己的情緒走向極端,做出觸碰法律的事情。
在情緒激動的時候,一定要給自己三分鐘的時間,或許后果就會不一樣,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做出來的事情,事后一定后悔。
有的人在過失殺人后,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就會到處躲藏,生活在不見天日的地方,最終還是要向法律低頭。

在10月21日,廣西來賓警方經過半個月的努力,終于將一名逃犯抓捕歸案,他已經潛逃了17年。
這件事要從2003年開始說起,當年警方接到了一通電話,對方石某說自己的女兒羅某鳳失蹤了,隨后警方介入調查。
在四天后,尸體被找到藏在了古煥村前的山上草叢里,已經開始發臭,經過石某確認確實是自己的女兒。
后來經過警方的勘查,最終將犯罪嫌疑人的目標所在的男子吳某利的身上,可是事件發生之后,他就失蹤了,警方更加確定調查結果。

這件事已經過去了17年,但是警方沒有放棄對他的搜查,后來終于發現了他的藏身地點,在廣東茂名化州市轄區,最終被抓捕歸案。
他對自己當年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,根據吳某利描述,當年他和羅某鳳是互相喜歡的,但是卻遭到了羅某鳳父親的反對,為了能拆散兩個人,羅某鳳的父親逼著羅某鳳去派出所告他強奸。
吳某利后來找到羅某鳳,希望能夠撤銷案件,但是卻遭到了無情的拒絕。
兩個人發生爭執后,吳某利被逼急了,拿出了提前準備好的水果刀捅死了羅某鳳,后來逃到了廣東,制造了一個新的身份,一個嶄新的自己。

這些年他小心翼翼的生活,酒都不敢喝,害怕鬧事被發現。
可是不管怎么躲,最終還是躲不掉,相信他以后的生活都會在監獄中度過了。
或許當年沒有藏起來的話,受到的刑期不會比現在多,但是他畏罪潛逃,就是罪加一等。
當感情由愛生恨后,很容易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,兩個人本來是互相喜歡,只是因為遭到了反對,明明可以好聚好散。
眾所周知在很早以前自己孩子的親事都是父母決定的,但也有非常倔的人,擺脫不了父母的安排,就會選擇殉情。

其實還是冷靜一下為好,辦法總比困難多,不知道吳某利在捅死自己喜歡的人時是什么樣的心理,內心也是比較可怕的。
逃了這么多年,最后被抓到的那一刻可能心里是放松的,因為起碼不用再小心翼翼的活著了,藏著的時候不敢張揚,這對每個人來說都有一種自由被限制的感覺。
看到這,希望大家能夠引以為戒,不要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做出令自己的后悔的事情,或許會使自己在牢獄中度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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